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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大学   阅读:967 次  日期:2015-12-16 10: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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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领域、学费及招生计划

招生领域(专业方向) 学费(万元) 招生计划
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地理) 1.8 80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生物、英语) 2
学科教学(美术) 2.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三)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6年1月15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三、复试录取

我校将于2016年2月28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培养方式

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3年。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邮编:430062

电话:027-88661287

联系人:李老师

网址:http://gs.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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