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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   阅读:1027 次  日期:2015-12-09 16: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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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考试全程封闭。开考前3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本次考试不须使用计算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一般文具由考点统一提供,应试人员不准携带上述物品及计算器入场,每科考试结束交卷离场时,将统一提供的文具放在考桌上,不要带出考场。

三、应试人员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期间,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考试结束,应试人员必须将试卷、答题卡交监考人员,并在交卷签字处签名,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一旦发生卷卡缺失,责任一律由应试人员自负。

五、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与处理,被甄别为雷同的试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考试作弊行为已入刑,请应试人员参考前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中涉及考试的相关条款,切实做到诚信参考、依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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