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新疆自治区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082 次  日期:2015-11-06 17:36:4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新疆自治区合格标准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已经结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48分;

二、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乌鲁木齐市和各地、州、市政府所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42分;

三、县级(不含地、州、市政府所在市,含乌鲁木齐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7分;

四、农牧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2分。

五、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者,发放自治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专业技术资格在疆内有效。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做滚动管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2015年11月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15年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下一篇: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2015年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初审/复审结果公示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新疆自治区合格标准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