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渭南高新区财政局,经开区、卤阳湖财政分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陕财会考〔2015〕15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有关考试考务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二、考试时间
2016年5月14-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陕西省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记级次,选择同级报名点报名。
六、报名程序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网址:http:// snkj.sf.gov.cn),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不予通过的系统自动提示原因;持有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提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渭南市会计服务大厅(渭南市行政服务大厅中厅053-055号)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七、收费标准
报名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
八、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持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为2015年11月23~30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渭南市会计服务大厅(渭南市行政服务大厅中厅053-055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九、考务日程安排
1、2015年11月3日前,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法及现场审核地址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3、2016年5月14日前,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初级考生于2016年5月3日至13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参加考试。
4、 2016年6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
渭南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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