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和省招办《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5]28号)文件要求,我校成立了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部署安排2015年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工作。各院、系精心组织,严格按省招办制定的工作流程,逐项核对考生信息,对个别病休、纸质档案未收到的考生,采取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违规上学现象。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