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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明光市2015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明光市教育局   阅读:782 次  日期:2015-09-30 14:40:4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滁州市明光市2015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做好2015年秋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在明光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或截止到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但在本次认定工作开始前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人员。“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二、相关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明光市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系统开放时间

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开放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至12月10日,网报时间段为9月23日至10月10日。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1)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可通过申请人提供的邮箱查找或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教师资格申请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后由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到确认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2室。咨询电话:0550-8151525。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开具在我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全日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是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体现本人参加教育实践环节的鉴定表复印件(成绩表和鉴定表复印件都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体检表一份。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成功后在工作人员处领取体检表一份,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四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装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3、认定机构审查

(1)审查核对申请人网上报名资料和提供的书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确认工作。

(2)安排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到我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和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可免予测试(所学专业和考试学科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具体时间安排以明光教育网公告为准。

4.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5.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1.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2.补办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可下载)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人事档案里有留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开发行报刊上证书遗失声明原件(自刊登之日起满一个月)。

明光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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