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法律硕士;
3.35周岁以下;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市行政大楼624室,联系电话:88510652)。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不能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的,必须在面试前补交单位同意证明。报名登记表可在台州政府法制网(http://www.tzzff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2.笔试;3.面试;4.考察;5.确定选调对象。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解释为准。
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附件: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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