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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2016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原则;
2.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推免生,鼓励校内其他学院推免生和校外其他高校推免生报考;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讲究诚信,维护推免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郭立新
组员:李平舟 邵晓鹏 韩一平 曾晓东 张建奇
秘书:赵小燕 郭占国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 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3.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考与考核
1. 西电平台报名
即日起,考生可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http://yjsxt.xidian.edu.cn/pub/,即点击“西电研招网-硕士报名”可以进入)。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时间为9月27日24:00。
在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后,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联系导师或导师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并经导师在平台确认者,学院在西电报名平台对其拟录取。
校内优研“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与全国校园行“优研计划”录取的考生无需重复考核。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9月28日起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3小时内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点击“同意复试”;接到考生的复试通知我院会在3个小时内点击“同意录取”;考生务必在收到在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录取确认,(注意:系统录取的截止时间是9月30日下午18点)。
五、推免生录取
1.所有考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录取确认,超时则不予录取;同时,系统录取的截止时间是9月30日下午18点,请在此时间之前点击确认,否则亦无法录取。
请注意: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2.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录取。
六、奖助学金
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我院接收的校内、校外推免生均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并有机会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
七、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校纪委029-81891725 研究生院029-88203489 学院:029-88202554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本科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 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 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 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 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阶段课程出现不及格;
6. 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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