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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5220 次  日期:2015-06-19 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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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73名(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届部属7位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过业人员(详见《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称《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人数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注:麒麟区第一中学、麒麟高级中学所设岗位只允许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5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5.取得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过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6.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7.所有岗位不面试。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必须参加笔试,与其他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已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免笔试安置。其余免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一律参加笔试,与其他报考人员同等对待。

8.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户籍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在领取准考证前必须交验所缺原件,不能交验所缺原件的一律不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允许参加笔试考试。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 麒麟区教育局-试点(网址:http://ynxxgk.yn.gov.cn/M1/Default.aspx?int_DepartmentID=8047)(以下称规定网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内网球场。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层次(初中及以上层次、小学层次、幼教层次)报名,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级中学岗位,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高、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层次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限;同层次报考,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报教学岗位学科须相同或相近;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允许报考高层次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不限。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和改报。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同时填写《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未就过业保证书。现场进行本人报名信息电脑录入及确认。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报名不予通过。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缩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将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4科,每科50元)。在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报名处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5年7月14日至7月15日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4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按初中、小学(幼教)二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初中、小学、幼教三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5年 7月17日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7月28日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麒麟区教育局政务公示栏等媒体上公示。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7月29日8:30-16:00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统计上报曲靖市教育局统一查分,7月30日公布查分结果。

(二)笔试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须于2015年7月13日-15日到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7月23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核后办理加分手续,由麒麟区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及加分类型和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若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招聘程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5年8月4日上午9:00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未就过业保证书、教师资格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并提供相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若有自动(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规定在7月31日内向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及拟录(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在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指导下由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到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情况说明

八、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后果自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岗位情况说明。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十、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 0874―3315025

监督电话:麒麟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0874—3335206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32038

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6177161

附:麒麟区2015年教师招考岗位计划表3.xls

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在线查阅: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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