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岗”教师招聘执行计划
2008年我市“特岗”教师招聘执行计划数为2000名,其中昭阳区150人、鲁甸县260人、巧家县30人、盐津县100人、大关县40人、永善县140人、镇雄县900人、彝良县380人。各县、区“特岗”教师计划须报当地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执行。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信息,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昭通信息港、昭通市教育网站公布,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
二、“特岗”教师招聘对象
“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1、以招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2008年毕业)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专科生报考必须是2008年应届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不招聘往届专科毕业生。
三、“特岗”教师招聘优惠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凡报考我市“特岗”教师专招本科生岗位的,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本科生报考可招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岗位的,必须参加笔试。
2、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地点、时间及考生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各设岗县、区教育局。
2、报名时间:2008年6月15日上午8:00至20日下午18:00止。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所需材料:一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如录用者必须在2009年12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县、区的岗位报名,不得在多个县、区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参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凡报名者于2008年7月10—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本人持身份证到市教育局(教师招待所)领取准考证,一律不允许代领。
六、笔试方式及时间
1、笔试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进行。
2、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
3、考点设置:笔试考点集中设在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招考办组织。
七、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以《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为依据,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应聘小学特设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中学特设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八、面试和体检
考生面试实行代码制,以体现客观公正性。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由县、区教育局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初定面试人员,并填写《2008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登记表》,报送省、市特岗办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免笔试岗位的本科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组织面试的县、区教育局参照现行教师招考面试办法自定,分岗位和学科以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当场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和笔试分的总和等于总成绩。总成绩出现相同时,加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造册报送市教育局,报经省特岗办核准后,由各县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考核、体检合格后,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无检举并通过学历认证后的应聘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签定《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并向市报送《2008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
九、考试组织及纪律
1、笔试在统一的时间进行。实行单人单座。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考务工作。
2、报考考生必须在发出报名、领证、考试、考核、体检等通知时间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3、考生向报考单位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单位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责任概由考生负责。
4、凡已录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聘用资格。选岗后签定三年聘用合同,三年中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试和我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且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整个考录工作,在昭通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届的监督。
附:
特此公告
昭通市“特岗计划”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