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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3级硕士(国防生)恢复学籍通知

来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阅读:1040 次  日期:2015-04-14 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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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硕士生中的应届国防生保留学籍2年后再入校学习。现将2013级硕士国防生恢复学籍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国防生统一保留学籍2年(实际入学时间为2015年9月),请考生妥善保管2013年硕士录取通知书,遗失不补。

2.考生申请恢复学籍,需提交书面材料。请考生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附件表格(《恢复学籍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申请恢复学籍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前。(表格材料可以由考生本人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局的挂号信函或EMS特快专递邮寄,不接受快递公司投递。)

3.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恢复学籍考生在2015年9月随2015级录取硕士新生一起入学,报到注册后管理、培养、学费、待遇等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4.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办理考生恢复学籍的具体手续,统一安排2015年入学报到事宜,根据《恢复学籍申请表》中填写的“通信地址”给考生邮寄《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2015年6月中下旬)。

5.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保留原单位工作关系,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户口及工资关系、不办理调档手续;毕业后研究生学籍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统一转发给原工作单位,不得自主择业、必须回原单位就业。

6.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们。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单位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8731201

附件:

恢复学籍申请表(国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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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学籍申请表(国防生).doc》来源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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