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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肇庆市做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通知

来源: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阅读:879 次  日期:2015-04-07 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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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8号)精神,原定于2014年9月13、14日举行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15年6月13、14日举行,请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5〕20号)(见附件1链接)的要求参加考试,现将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1、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对于未报名或者可报全部科目而只报了部分科目的,不再新增报名或补报剩余考试科目。

2、本次考试为一次性的收尾考试,已在2013年度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本次考试中未能取得剩余科目合格成绩的,其单科的合格成绩不再有效;2014年度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若只通过部分科目,其合格成绩也不再有效。

3、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对不能参加2015年6月13、14日考试的,或者在本次考试中不能完成应试科目考试的,可在2015年4月7日至10日(办理时间:9:00-12:00,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退费申请表(见附件1链接),到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相关手续。如需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本人签字的委托办理授权书。逾期未申请退费的,不再办理退费,视为参加本次收尾考试。

在收到考生提交的退费申请后,我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费用,再统一向考生发放。

4、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全科成绩合格后,考生须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材料到肇庆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提交时间请留意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咨询电话:0758-227123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4月3日

附件: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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