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的商标市场热闹非凡。继苹果、林书豪、乔丹等商标抢注争端后,近日,又有消息爆出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HERMES爱马仕”中文商标三十年前已被广东佛山一家制衣公司注册,爱马仕方面申诉撤销该商标被商标委拒绝,而法院近日判定维持商标委的认定。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上海一家爱马仕店铺
Other industry watchers believe such copycat or derivative trademarks have little influence on real luxury brands because they target different consumer groups.
其他业内观察人士认为,这种仿冒或误导性品牌对真正的奢侈品牌几乎没有影响,因为它们对准的是不同的消费群体。
文中的derivative trademarks就是指“误导性品牌”,大家叫HERMES为爱马仕,但若发现服装上带有中文“爱马仕”商标,它可不是HERMES,而是广东服装品牌。虽然合法,但这样的品牌对消费者而言可以认为是误导性品牌。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well-known trademark(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大部分international brand(国际品牌)由于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销售,除了English trademark(英文商标)会作为strategic objective(战略目标)进行保护之外,对于各国的trademark registration(商标注册)都应当足够重视。品牌的intangible assets(无形资产)中仅有trademark privileges(商标权)是受到legal protection(法律保护)的,一旦失去商标权,意味着其无形资产的流失。
今后,国际品牌应将更加重视在内地注册商标、Chinese-language trademark(中文商标)申请以及trademark transferring(商标转让)等方面的事宜,从而为自身品牌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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