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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务员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2017-03-21 来源:易贤网 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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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津公务员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答:(1)2017年当年毕业的,属于应届毕业生。

(2)2015年、2016年毕业,且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视为应届毕业生。

注:以应届毕业生或视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并配合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和档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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